在扬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拆除工作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为了切实消除安全监管盲区,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详尽的管理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对本辖区工程拆除工作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本文将深入探讨扬州建筑拆除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安全规范,确保每一项拆除活动都能在安全的前提下高效进行。
一、明确工程拆除工作的管辖范围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拆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于单体房屋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市政基础设施造价30万以下的小型拆除工程,则由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明确的属地部门负责安全监管。这一分工确保了不同规模的拆除工程都能得到适当的监管力度。
二、严格执行工程拆除备案制度
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拆除施工前,必须在施工15日前向属地监管部门申请备案。备案材料包括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建筑物的详细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等。只有当备案部门确认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后,才会发放《工程拆除施工备案证明》,允许正式开展拆除作业。
三、细化各部门职责,形成合力监管
扬州市住建局内部各职能处室也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以确保从政策法规、行政服务、质量安全监管到房屋征收管理等多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监督。例如,政策法规处负责工程拆除相关行政处罚的审核工作;质量安全监管处则专注于拆除施工备案审查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这种精细化的职责划分有助于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体系。
四、强调爆破作业的特殊要求
对于采用爆破作业方法拆除的房屋建筑,必须事先获得公安机关的批准,并在获得批准后及时告知备案部门。这是出于对公共安全的考虑,确保爆破作业能够在严格的控制下进行,避免潜在的安全隐患。
五、遵守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除了地方性的管理规定外,扬州的建筑拆除工作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例如,《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作为行业标准,其中的部分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被严格执行。这些标准和规范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帮助施工单位规避风险,保障拆除工作的顺利进行。 扬州市在建筑拆除方面建立了一整套严密的安全规范体系。通过明确的管辖分工、严格的备案制度、细致的部门职责划分以及对爆破作业的特殊要求和行业标准的遵守,确保了每一项拆除工作都能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这不仅体现了政府部门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